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及城乡规划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机构设置情况:我局为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数为47名,实有人数62名,其中在职46人,退休16人。内设科室8个,4个分局,下属3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分别是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部门预算不含局属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⑴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4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2,470.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5万元。
⑵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45.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3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0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36.21万元,是指为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46.6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90万元,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③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7.6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⑵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09.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规划编制专项经费1,600.00万元,主要是2017年规划编制设计任务支出。
②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100.00万元,主要是中心城区地下管道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支出。
③规划展览馆运行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展览馆工作人员经费及运行维护、维修费用。
④建筑院退休人员经费19.00万元,用于建筑院退休人员非统筹部分工资。
⑤市查违专项工作185.00万元,主要用于查违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
⑥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经费75.00万元,用于各项规划管理工作。收入来源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款出国(境)费用3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24万元。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城乡规划局使用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其他共97.6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8.00万元、办公用品5.00万元,办公家具5.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实现绩效目标管理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9.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⑴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⑵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共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