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和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与总体部署,围绕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年”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注重源头防范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
2、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各单位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继续争创“十佳三型机关”、“市级文明单位”,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求真务实,使机关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健全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
2、落实中央新制定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全市“五五”普法和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以《科技进步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十一五”郴州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科技计划管理、科技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科技诚信、财经纪律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和法制教育。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落实中央新制定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继续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提倡清廉家风。利用网络、专栏等工具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让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优秀典型深入人心。
二、将廉政制度落到实处规范科技行政行为
1、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防治腐败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市科技系统科技经费监督、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支付、科技评估、行政问责等具体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具体制度。
2、完善市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科技局党组和行政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办法》,每年与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郴州市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各单位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制订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
4、制订完善《市科技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市科技局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沟通机制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和主体地位。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将廉政制度落到实处
1、各科室单位要按照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局纪检组监察室将把《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对照任务分解表进行认真考核。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年终将对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责任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与日常考评、评先评优挂钩。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扎实推进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根据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4、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局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请假制度、财务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落实干部岗位轮换交流制度,推动“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推进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内部审计等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监控,建立健全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5、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稳步推进行政效能监察。重点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2009年科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落实局党组、局务会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全落到实处。
四、加强政风建设提高工作绩效
1、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继续严格执行郴州市科技局行政效能建设等七项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对本系统的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按照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切实加强机关政风建设。扎实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改进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学习、效率、服务和廉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主动接受纪委、人大、政协、特邀监督员、科技企业、新闻媒体和其它群众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改进文风和会风,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和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继续查处“小金库”和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
3、保护“先行先试”,服务“两城建设”,鼓励改革创新。围绕“先行先试”、“两城建设”,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按照《中共郴州市纪委郴州市监察局关于服务先行先试促进郴州科学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开导保守者、追究诬告者、惩治腐败者,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效益优先、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优良环境。
4、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干部人事权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经费、科技奖励、科技评估等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进行资产处置以及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工作信心。坚持讲政治,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坚持讲正气,做到秉公执纪、刚正不阿。坚持讲奉献,恪尽职守,清正廉洁。
2、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学习。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积极组织全市科技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