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市属以上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注册、注销、登记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失业人员的登记、培训、待遇发放、续缴医疗保险业务等工作;负责全市具有代表性企业的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科、失业保险管理科、农村劳动力就业科和城镇社区就业科。编制16名,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员1名,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在编人员12人、退休人员16人、聘用人员8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3.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3.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3.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4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3.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04.9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84万元,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30.97万元,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就业服务局征管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为顺利完成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之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9.6万元,减少的预算支出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原因:2016年9月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公车全部上交,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就业服务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共30.9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5.2万元,其中:货物类4.5万元,服务类6万元,工程类44.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我单位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3.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郴州市就业服务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