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负责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
2、机构设置情况。
我支队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公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监察员8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规程,设置了办公室、办案一组、办案二组。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0.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0.71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0.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1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5.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75.2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0.5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劳动监察执法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执法经费。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无变动情况预算数持平,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20.5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8.40万元,其中:计算机设备及软件1.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0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5万元,空调机组2.4万元,印刷服务1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4.0万元,广告服务15.0万元,复印机1.0万元,办公套件(桌椅柜)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0.7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务用车1台(用于劳动保障监察)。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