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我单位为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本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辆尾气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编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测站呈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承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参与制定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和计划;参与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及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检测技术仲裁和环境标志认证及其它有关资质性认证的技术性工作、环境保护产品规定认定技术检测;组织和协调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工作,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考核;组织开展野外监测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技术研究工作,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负责环保科研项目和环保实用技术等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协助国家、省环保科研部门开展全市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有关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我站现有全额事业编制60名,实有在职职工57人,离退休干部职工20人,聘用人员25人。站内设有7个室,即办公室、质量管理室、综合技术室、水土生物室、大气物理室、环境科研室、自动监测室。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60.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40.9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60.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4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9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14.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75.4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89万元,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2.6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4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聘用人员工作经费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劳务费;
②环保验收委托监测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建设竣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③监测设备购置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监测设备;
④应急监测及尾气监测运行成本2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监测及应急演练;
⑤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主要用于空气自动站点的运行及维护费用;
⑥水自动站运行维护费60万元,主要用于水质自动站的运行及维护费用;
⑦治理湘江日元贷款3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治理湘江日元贷款的本金及转贷费用;
⑧非税收入征收成本2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服务性收费的征收成本。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郴州市环境监测站任务逐年增加,且车辆老化,导致公车运行及维修成本增加。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2.6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700万元,其中:货物类577.5万元,服务类122.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34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共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