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责是: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代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苏仙区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9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1.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为副科级执法监察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部门预算实有人员4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10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含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环境监测站两个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28.7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04.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4.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2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6.59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6.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58.0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8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56.20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2.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排污费征收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提升排污费收缴率。做好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公示等重点工作。
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及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加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湘江流域污染防治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区域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国务院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任务。
③公益性及监督性监测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河流地表水常规监测、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功能环境噪声监测等常规监测工作;按照省厅下发的2016年国控企业名单,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监督其自行监测及数据信息公布。
④大气污染防治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城区汽车维修行业综合整治、城区油烟污染持续整治攻坚工作、城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为郴州创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提供保障。
⑤环境宣传能力建设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落实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基本配置标准,努力改善工作条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宣教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精心策划“六五”世界环境日暨中国环境日的宣传,组织丰富多样的主题活动,形成规模效应。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组织由专家、学者、环保志愿者组成的宣讲团,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基层生态文明宣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和行动。
⑥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为日常及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硬件保障。精心组织职工参加内外培训提高人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实验室比对考核和能力验证。
⑦非税收入24.72万元主要用于监测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人员培训、奖励性绩效、资料印刷、证书(票据)工本费、交通费。
⑧环保协管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0位环保协管员的工资、购买五险以及工作中需要产生的各种公用经费。
⑨环保验收委托监测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要求验收。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9.5万元,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56.2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7万元,其中:货物类42.5万元,服务类9.5万元,工程类10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