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2年,是郴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依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指导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查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和审查。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全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承担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审批发证,负责国家、省及市级规划矿区及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依法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导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地下水的开采,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责任。
15.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郴测绘的事项;依法对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实施监管;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6.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郴州市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7.不动产登记。依法统一受理和办理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不动产权利登记事务。承担有关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利用工作;做好不动产权籍管理和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不动产权争议、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咨询服务;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郴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土地评估所、市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测绘队。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3个(含郴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本部门核定全额编制88名,实有人数122人,其中:在职人员81人,退休人员41人。收入预算包括公共预算及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3个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经费、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及国土项目经费、预算专项等专项经费。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48.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67.4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81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48.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3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6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76.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45.4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06万元,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及国土项目经费181万元,主要用于与取得该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为保证完成征收工作所必须的相关支出;
②超深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专项整治15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督查矿区重新测量的技术费用;
③数字郴州地理空间框架维护及更新、网络安全服务外包4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系统、数字郴州地理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人员及材料损耗经费;
④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完善地价监测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准地价成果备案,逐步建立标定地价公示制度所必须的工作经费;
⑤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5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经费支出;
⑥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15万元,主要用于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
⑦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保障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9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4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相比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9月进行公车改革,车辆保有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预计大幅减少。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6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349.45万元,其中:货物类273.45万元,工程类89万元,服务类198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用于应急防汛工作)。
(2)郴州市国土资源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