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泉水镇泉水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已由已由 湘发改赈[2014]639号 文件批准建设, 汝发招核[2014]145号 核准为邀请招标,建设资金来源 省拨款 ,招标人为 汝城县泉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泉水镇泉水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泉水镇;
2.3 建设规模:建设南水、前山等八个村1万亩稻田水利设施,计划总投资人民币3641237元;
2.4 工期要求: 45 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泉水镇泉水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具体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或《诚信管理手册》;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3.4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凡是近两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在汝城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
4、报名方式
4.1报名时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1年社保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注册建造师证及其身份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代理机构,1套留存县招标办)到 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7号国际大酒店附五楼 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2郴州市以外入郴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提供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或《诚信管理手册》,再按上述4.1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湖南省以外入湘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先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按上述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4.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和湘建函[2010]373号文件标准。本项目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4.4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到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7号国际大酒店附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及合理定价
6.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0]13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2合理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肆万壹仟贰佰叁拾柒元整 ,(小写)3641237元整 。
7、报名时间和地点
7.1报名时间:2014年 12 月 23 日- 2014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不休)。
7.2报名地点: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7号国际大酒店附五楼)。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汝城县政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 E-mail:hunan bidding@chinabidding.com.cn ; 0731-5990939 、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czdpc,gov.cn E-mail:hnczzbb@126.com; 0735-2368528 、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网》 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10.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
为 汝城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5-8268386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泉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汝城县泉水镇泉水墟
联 系 人:朱进明
电 话:13875573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7号国际大酒店附五楼
联 系 人:李机芳、王探春
电 话:0735-285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