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3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3款“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变更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B、投标文件技术标Ⅰ(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和C、投标文件技术标Ⅱ(设计文件)内容“一、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统一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和2.2.4(3)施工图设计评分标准”内容按顺序一致。
3.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1) 信誉评分标准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有1项施工类似业绩计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最多加两个类似业绩。”现变更为:“有1项施工类似业绩计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4.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7条 澄清答疑“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现变更为:“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中相对应的内容同样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818196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彭先生
电 话:0731-85368627 1817576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