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复检及技术鉴定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药品、化妆品和餐饮食品、保健品标准复核、注册复核检验工作,承担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业务指导、检验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在职职工51人,退休职工10人,本单位共设置八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业务室、质保科、中药室、化学室、生化药理室、食品微生物室、食品理化室。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43.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33.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443.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5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1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50.1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08.07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41万元,包括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93.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检验所需的成本、材料费用。
②药品日常监督检验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日常监督检验所需的成本、材料费用。
③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550万元,用于新建食品检验实验室。
④仪器购置20万元,用于购置检验检测相关仪器。
⑤食品药品检验成本费用163.76万元。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材料费等。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2万元,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5.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86万元,其中:办公用品15万元,计算机及外设5万元,生活用电器3万元,汽车保险2万元,汽车维修6万元,仪器仪表15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43.95万元。
4、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现有车辆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检验检测技术用车2台。
(2)本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食品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