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函〔2019〕104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了科学编制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郴政发〔2016〕19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我市立法权限范围内,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把握立法规律与立法时机,合理安排立法项目。
2.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认真梳理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出台年代较为久远或操作性不强的内容,确有必要的,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意见报送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统一向省级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建议。
二、申报方式
1.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包括郴州市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和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两部分,拟以地方性法规类别申报的立法建议项目,不能同时以政府规章类别申报。各级各部门务必及时向市司法局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立项申报表1份(附件1);立项说明7份(附件2);申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会议纪要1份。有条件的可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各2份。
2.立法建议项目和上位法修改建议项目应当在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司法局立法科,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人:周鸿霖,电话:2369535、18273531006,传真:2366679,邮箱:2313181300@qq.com)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工作,组织专门班子抓好落实,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走访调研、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主动协调,达成共识;市司法局要加强指导。
2.申报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有关资料汇总后,由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适时组织召开立法工作计划论证会,及时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1.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申报表
??????2.《郴州市△△△办法(条例)》立项说明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文档附件: |
郴政办函〔2019〕104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