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我中心为人社局二级机构,主要承担组织开展人才流动,负责人事代理工作,为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负责人才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引进人才测评技术,开展面向社会的人才测评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市人才流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人才研究会交办的工作;负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承担供求职登记、招聘洽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用人单位的职业供求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授权组织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等职责。
2.机构设置情况。
无内设机构。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94.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61.0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3.3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9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6.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0.7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3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工作经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中心工作正常开展、人员经费问题。
②经费补助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事档案工作的开展运营经费(人员经费、维护费、办公费等)。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3.3%,郴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1.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19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4.3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单位现有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
(2)本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食品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