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按照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组织落实养老保险费统筹政策和贯彻执行。
(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订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按照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管理养老保险的征收、支付和营运,并制订养老保险费的收缴支付业务规程及组织实施。
(4)、具体负责市属以上企业(行业统筹单位除外)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5)、指导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业务。
(6)、建立和完善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规范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7)、指导和推动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征缴管理科、个人账户管理科、养老保险管理科、财务科和审计监督科。编制26名,配副主任、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纪检员1名,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在编人员24人、退休人员10人、聘用人员18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2017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3.5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23.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2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8.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83.0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0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7.4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征管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养老保险征管。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8.5万元相比减少14.5万元,原因是由于郴州市公车改革,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没有申请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相关预算;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没有变动,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7.4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其中:处新档案室装修15万元,房屋装修15万元,办公耗材2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3.5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