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东县沤江城区段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文件湘水计【2012】190号批准建设,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桂发改招核[2013]47号),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县拨,项目业主为桂东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东县沤江城区段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桂东县
2.3建设规模:新建护坡、护岸4.89km,新建堤防0.585km,河道清淤5.5km,新建涵闸1座,建设总投资约1860万元。
2.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6计划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均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依据);
3.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4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项目经理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规定)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5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7 投标人拟配备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8 投标人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16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在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三单元4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39757760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小姐 张小姐
联系方式:0735-2221398 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