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全市地质灾害、地质遗迹保护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2.负责拟订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本辖区各类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和数据以及突发和重要的地质环境信息报告;
3.承担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状况的调查、监测工作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
4.负责督促指导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归口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数5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归口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含二级机构。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1.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1.6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41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1.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5.1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6.70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2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保持一致,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支出管理,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6.7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9.22万元(财政资金4.90万元,其他资金64.32万元),其中:服务类6.2万元(财政资金3.2万元,其他资金3万元),货物类63.0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70万元,其他资金61.3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6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租车)。因我单位主要负责全市11个县市区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复查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配备公务车,2008年经市局党组研究,从市局矿服中心调拨一台天籁轿车使用。我单位因地质灾害应急、矿山环境监测等工作需要,多次向市局、市财政公车办申请购车无果后,确保第一时间赶赴地质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复查等工作,2011年10月,效仿了省总站的租车形式,租用了一台越野车。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