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新时期民政工作主要承担着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其内容可概括为“五大体系”,即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建设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具体业务包括39大项,108小项,涉及法律法规138部,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慈善捐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老区开发、拥军优属、评残追烈、退伍安置、军休军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彩发行、收养登记、福利事业、区划地名、老龄事业、社会组织登记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经市编制部门核定,本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全额拨款编制47个,其中行政编3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编15个。下辖4个副处级事业单位、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部门预算含市救助管理局、慈善总会办公室、老区办。我局预算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支出包括保障机关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工作经费以及专项经费。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83.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74.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6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83.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2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74.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77.1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19 万元,包括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92.72 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09.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救灾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灾后群众临时救济、灾后重建、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领导来郴勘灾核灾、指导工作以及各种争取、协调等工作。
②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救助表册的印刷、以及城乡低保证、城乡医疗证等证件统一印制,工作安排会、年终表彰会、部门之间协调会、政策研讨会各项会议费用;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及上下级来人接待费、部门之间来人接待及部、省工作检查等费用。
③城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综合协调、基层调查、宣传发动、召开会议、信息发布等工作。
④复退军人维稳、全市优抚、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维稳、优抚对象核查认定工作,评残追烈及烈编、全市优抚工作会议;退伍士兵及士官的档案接收和接待;接收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参加组织召开省市有关退役士兵会议等工作。
⑤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工作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社区工作人员培训,以及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
⑥地名普查外包项目经费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外包费用。
⑦社会福利和事务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承办国内外儿童收养协调事宜;指导、协调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及上下级来人接待费等。
⑧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配套相应工作人员、及时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⑨民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市登记管理机关会议和全市社会组织表彰大会以及社会组织党工委和党建工作。
⑩老区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对各项老区项目的申报、调研、落实、检查、汇报以及全省苏区县认定等工作。
⑾罗霄山脉扶贫开发工作经费支出20万。主要用于罗霄山脉扶贫开发工作。
⑿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支出70万。主要用于民政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及维护;办公大楼维护、电梯改造、物业管理、水电费开支;信访、档案、资料印刷等工作。
⒀民政专项调研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低保、老区扶贫开发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支出5万。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⒃社会组织离任审计及清算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及注销清算报告审计费用。
⒄市城区门牌编制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区门牌编制管理(含门牌编制软件开发)工作。
⒅首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上半年将进行全市首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
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成本。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下降33.68%,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民政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民政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92.7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2908.20 万元,其中:办公家具10。5万元,办公自动化设备7.2万元,电器设备6万元,服务类266.5万元,郴州市康养中心12000万元,货物类148万元,监控设备20万元,建筑修缮140万元,培训类30万元,软件类260万元,宣传类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83.6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民政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