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负责石榴湾生态公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郴江河沿江风光带和石榴湾南、北小游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园容园貌管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设定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为郴州市园林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数8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股、行政执法队等部门。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无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27.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27.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2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7.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0.5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5万元,其中奖励金5.85万元。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其中差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1.1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90万元。
①石榴湾生态公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石榴湾南北小游园等管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石榴湾南北小游园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养护、园容园貌管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②郴江河沿江风光带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郴江河沿江风光带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③野生动物饲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饲养。
④石榴湾生态公园二三期租地费50万元,用于租用当地农民集体土地。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持平,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交通费、差旅费等共1.6万。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97.5万元,其中:货物类107万元、工程类63万元、服务类427.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件:2017年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部门预算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