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受国土资源局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有关土地的收购、储备及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
(2)根据土地收购计划,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经营和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
(3)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及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工作。
(4)管理、运管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运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土地储备中心设3个科:
(1)计划收购科
收集有关土地存量信息和供应信息,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承办有关土地收购或收回的事务性工作。
(2)储备管理科
对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实施管理和运营,盘活土地资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负责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工作。
(3)财务科
研究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管理和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使之不断滚动增值;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测算、补偿;监管本单位集体资产;综合、协调土地收购、储备与前期开发准备各环节的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该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不含其他二级机构预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5.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5.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25.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8.83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5.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85.1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实事求是,且单位整体运行情况及人员结构较为稳定。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共18.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87.2万元,其中:电脑、服务器等外设及办公耗材49.2万元;车辆保险、维修、用油等公务车辆运行维护23万元;办公家具、会议室电视机支出23万元;打印、复印费12万元;土地储备数据维护费、一般信息维护费50万元;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费3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无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5.9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