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要职责是受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承担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的事务性、技术性等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归口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在编人数18人,财政供养人数10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归口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6.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7.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8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9.56万元(含住房保障支出7.07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6.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76.9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07万元,包括综合绩效奖13万元、住房公积金7.07万元。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9.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变动情况及相关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保持一致,这是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加强支出管理,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0.20万元。
(注:填报时“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不含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9.20万元(财政资金4.20万元,其他资金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3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20万元,其他资金28.80万元),办公耗材等4.2万元(其中:其他资金4.2万元),会议、培训支出15万元(其中:其他资金15万元),通用设备类7万元(其中:其他资金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19万元。
附件:2017年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