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严格的评比,郴州市统计局科室“流动红旗”落户该局办公室。“流动红旗是肯定,是祝福,是鞭策,更是鼓舞。希望获得流动红旗的科室再接再厉,发扬光大;希望其他科室见贤思齐,奋勇争先。”日前,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的一番勉励更是激发了各科室对“流动红旗”的追逐与向往。
为激励干部职工努力创佳绩,奋勇争一流,加快建成适应新常态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该局制定了《郴州市统计局流动红旗科室评选暂行办法》。本着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突出业绩、促进工作的原则,该评选办法将专项考评与集中测评相结合,颇具特色。
——每月一评。从今年3月份开始,每月在全局15个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出一个“流动红旗科室”,评选结果与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评选文明科室挂钩。这是该局在季度评选 “岗位之星”和年度评选“文明科室”的基础上,为激励干部职工创先争优采取的又一有力举措。
——分数量化。流动红旗科室采取百分制及加扣分方式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将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月工作调度会点评的亮点工作,科室人员出满勤,调研报告、政务信息被媒体采用和被市级领导批示,卫生评比获先进,在重要会上作典型发言,科室人员评为“岗位之星”,民主测评优秀票等内容量化为加分项目。将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局务会或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被领导点名批评,科内人员上班迟到、旷工,工作配合不好,OA协同办公系统推进不力以及民主测评较差票等内容量化为扣分项目。
——实行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月流动红旗科室评选资格:在市作风办或局作风办明察暗访时,发现科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看影视、炒股票等行为的;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科室工作人员确有过错的;被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或点名批评的;科室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