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东县工业集中区(大塘项目区)二期平台建设工程已由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招核【2014】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桂东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东县工业集中区(大塘项目区)二期平台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大塘镇
2.3 建筑规模:平整土地260亩,修建厂区内部道路981米
2.4计划投资:总投资约2230万元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8招标范围:平整土地260亩,修建厂区内部道路981米以及绿化亮化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汇总表》;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2010】136号文件需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2014 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下列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汇总表》、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备案手续。
4.2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并无在建工程。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均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2本项目资格入围方式: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内(含9家)时,确定所有投标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当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具体如下:
5.2.1 入围抽取时间:2014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2 入围抽取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3 入围抽取会议的参加人员:各监管部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申请人代表。其中投标申请人代表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按时参加入围抽取会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拾万 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862845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桂东县郴桂路36号
联 系 人:郭怀彬/钟利飞
电 话:0735-8660777/18673594001
代理 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沿江路龙船头38号
联 系 人:朱灵巧/郭智勇
电话/传真:0735-7613186/2257057
建设主管部门: 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沤江镇郴桂路36号
联 系 人: 黄俊
电 话: 0735-8628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