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创新人才
推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并于10月18日下午5:00前将附件中的推荐表发送至市科技局政工科。
联系人:罗亮
联系电话:2888334,13875556073
郴州市科技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高新区: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2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2]940号)要求,现就开展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主要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
——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同等条件下,对于国家、部门和地方在研重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优先考虑。其中,申报人员为海外引进人才的,已入选“千人计划”的不纳入此次推荐范围;其他海归人才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且今后3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企业创办不足5年;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同等条件下,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法人科技特派员的法人代表以及“千人计划”创业人才入选者优先考虑。
三、有关程序及要求
1.各有关要严格依照推荐条件,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由于推荐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先报送初步推荐名单,简要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待评审确定作为省里的正式推荐对象后,再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初步推荐名单及申报表于 10月19日 送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办。
3.国家重点高校、国家级高新区推荐名额为3人,其余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办:曾强明 0731-88988849
省科技发展中心:舒心 0731-88988653
电 子 邮 箱:hnskjtrcb@vip.163.com
地 址 及 邮 编: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省科技厅611房间(410013)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