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各投标单位: 湖南省桂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于2014年10月1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招标公告进行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第3.6条:“投标人<含分公司>,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否则做无效处理。”修改为:“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任意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承担其中一个标段的供货;评标顺序按A、B、C、D标段依次进行评审,如果某一投标人在某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所投另一个标段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依此类推。” 2.招标公告第11条其他要求:“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时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将其投标否决。”修改为:“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时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一致,否则将其投标否决。” 请各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桂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