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汝城县井坡乡岭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湘财农综〔20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汝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市汝城县井坡乡岭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 2.2建设地点:汝城县井坡乡境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计划投资343.9445万元,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一标段:154.8207万元,二标段:189.12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渠道,机耕路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近36个月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有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具有一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要求同上述第3.3条);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具有一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要求同上述第3.3条); 3.5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等违规行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6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 3.7报名时确定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竞标; 3.8投标人在上一年度参与的汝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85分以下,被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均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不得随意更换)于 ⑴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⑵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⑶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⑹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⑻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⑼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 以上资料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上述⑴~⑼项资料一套(其中介绍信留原件,其它均验原件并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5. 资格审查方式 5.1按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采用资格后审。 5.2确定入围投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时间: 6.2 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香雪路198号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7.评标办法 7.1评标办法:采用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 电 话:0735-8268303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郴州市香雪路198号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