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知识产权局、地震局:
省、市综合绩效评估工作是统揽全局工作的抓手,按照郴科发〔2012〕11号文件的要求,各科室要对照省、市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郴科发〔2012〕30号、郴科发〔2012〕11号)进行认真总结检查,查漏补缺,完善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台账。局综合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前三季度的指标完成情况、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在10月下旬召开专项调度会议,把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科技局综合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