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一、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ZZCG-CZ2014-001 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县级投资资金 批准文号:桂政招核[2014]68号 项目名称:桂阳县浩塘镇扫村钟家土地开发项目 招 标 人: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湖南省郴州市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总投资498.58万元,招标金额385.9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78.88万元,设备购置费7.04万元)。 2、招标范围:桂阳县浩塘镇扫村钟家组土地开发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标准: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标准》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及其它:按照有利于施工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依据镇村界线和自然环境,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名单、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投标人(除地勘单位外)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林业及生态工程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5)开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亲自参加; (6)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每个项目申请人只能针对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报名,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7)投标人经项目所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培训证原件或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培训证原件或建造师证报名时留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开到所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湖南省省级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证;(造价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⑧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单及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入帐职工工资花名册复印件;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10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查询证明。(以上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凡提交的资料不齐,有涂改现象将被拒绝) 2、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市国土资源局7楼710室。 4、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6、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到帐顺序号即为开标时第一轮和第二轮抽签的顺序号。 五、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六、招标答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所有的投标人召开招标答疑会、现场踏勘;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桂阳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天(2014年11月5日)16: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含预交24万元部分履约保证金),在资格预审前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确定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未按时缴清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标,招标人应重新确认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中标候选单位不在中标结果登记表签字的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包括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管理专项保证金6万元、外业竣工自验后十天内提交资料专项保证金1万元(均不计息)。 开户名称: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桂阳沪农商村镇银行 帐 号:7351 2140 0000 0002 629 备注: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桂阳县浩塘镇开发项目保证金和预交履约金”(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桂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桂阳县国土资源局内 联 系 人:邓卫红 联系电话:0735-4433247 招标代理: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民生路福星景苑2栋103室 联 系 人:黄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