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书记李罗丝给全局干部职工上党课提纲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党廉政党课,结合市科技局实际,一起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内容,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推动郴州科技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题责任
(一)全面把握党组主体责任的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我们科技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是我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作为科技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郴州科技发展总目标,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加大对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础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培训制度。
2.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担负起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负责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坚持原则,真抓实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党委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3.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联系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二)落实主体责任党组责无旁贷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中央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和要害,牵住了“牛鼻子”,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和组织保障。
1.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的性质决定的。腐败现象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组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要求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党组尤其是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2.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定职责所赋予的。《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表明,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实践一再证明,一个地方的党委认真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好,反腐败的力度就大;反之,不正之风就会潜滋暗长,腐败案件就会频发。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教育管理、监督约束、查办案件力度,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3.落实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的迫切要求。当前反腐败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要严格。省科技厅就发生了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和省火炬创业中心两个腐败案件,涉及7人追究刑事责任。从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在廉政建设方面出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认识还不够、工作不到位,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一手硬一手软”,“一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意识淡薄,落实不力。党组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三)准确把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着力点
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关键要在党的工作全局中把握和推动,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市科技局党组应着力把好以下五关:
1.把好统一领导关。局党组在思想上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端正认识,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正确看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促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关系。制订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局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真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科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也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工作,又要带好队伍,认真种好“责任田”,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属各单位科室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把好自身监督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要从自身做起,科学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自身监督,党组书记要以身作则,加强自律,带头廉洁,行为示范,发挥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党组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完善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反馈意见,为干部职工参与监督创造机会和条件。要加强对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最大限度规范“一把手”的权力。
3.把好选人用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关键靠好的干部。党组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的标准,突出考察干部的品德、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不能简单地把工作成绩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划等号,不能仅仅以群众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任用依据。党组要规范选拔任用初始环节,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加强对公开选拔、交流任用等特殊情形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定期报告与考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书面报告半年、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把选人用人与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地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提醒。
4.把好保障执纪关。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需要纪检组积极协助,忠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党组要根据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转变观念,不折不扣地支持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努力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目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上级党组的实施办法,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构建起覆盖科技项目监管、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事件,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行为底线,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5.把好责任追究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加强主体责任工作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形成鲜明工作导向。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切实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情况和科技成果评审奖励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党组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工作任务,把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个人。党组要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视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党组要定期向上一级党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加强对本级及下级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监督责任
纪检组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等。局纪检组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一)加强组织协调。局纪检组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本单位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及时贯彻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化作风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完善反对“四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以“适应新常态,深化好作风,服务大发展”为总目标的作风大提质活动,巩固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重点抓好纠“四风”,防“四小”问题的解决,为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政型、效能型机关提供优良作风保障。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强大震慑。
(四)严格执纪监督。首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工作机制,加大对领导干部财物的监督管理力度。其次,加强对腐败易发重点部位的监督。重点对科技经费分配、干部选拔、公车使用等腐败易发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加强节日期间专项督查工作。对公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并接受社会的评价和监督。
(五)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邀请市纪委领导到我局作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专题讲座。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同志们,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既是紧迫要求又是长期任务,必须驰而不息、深入推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加快推进郴州科技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