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2014年)》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战略举措精神,根据《郴州市科技局关于实施“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县战略,以建设创新型汝城为中心,以支撑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发展目标要求,着力提升创新能力,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着力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引领力,着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服务与创新体系,推动全县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汝城》和《汝城县“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显著提升科技管理能力,科技服务和创新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实现富民强县。
到2014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 建立健全县、乡二级科技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县科技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宏观统筹能力强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显著提高政府的创新组织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行政管理机构在协调城乡科技发展、组织、指导服务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效应,大幅度科技投入,到2014年,县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3%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80%以上。
3、 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全县80%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机构,争取列入省级技术创新平台1家,市级技术创新平台2家,健全农村科技推广服务机构40家,选派科技特派员100名,建立完善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60个,培育科技推广示范户300户。加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择优扶持5家人员素质较高。服务能力强的中介服务机耕。
4、 全面提升科技实力。在现有科技进步考核合格县的基础上,争取进入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行列,争取创建省级科技示范基地1个,特色产业基地2个。
5、 大力增强科技竞争能力。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培育3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转化和应用20项科技成果,培育3个以上科技型新兴产业或特色产业。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引导全县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资金等资源向创新基地和平台聚集。重点扶持汝城县新型金属材料研发基地,金龙废旧金属资源回收利用研发中心,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田庄高山无公害产业化基地,龙丰现代集约化养猪示范基地,金丰工厂化、自动化蛋鸡养殖示范基地,繁华“小米椒”产业化示范基地等一批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切实提高创新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培植一批有地方创新特色、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带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2、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全面组织实施《汝城县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科技项目的支持。紧紧抓住罗霄山脉片区扶贫攻坚的机遇,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并通过政策引导、产学研服务和项目支持使之做大做强。如水果产业领域的祥丰果业,金属材料领域的金龙铁合金,特色农产品领域的繁华食品,矿产深加工领域的华南钼业,农业现代化领域的龙丰食品、金丰禽业、汝城种业等。
3、加大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力度。组织开展实施以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技信息服务窗口和科技服务组织为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千名科技人员下基层开展科技指导服务活动”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大力推动农村科技示范项目的实施,培育一批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户,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引进、集成、创造和应用。
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围绕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产业的开发,抓住沿海产业与技术转型的机遇,三年转化和推广20项重点科技成果,并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重点,促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大力支持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引进和组建技转移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技术咨询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关,加快建设科技信息,专利等服务平台,争取列入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
5、提高科技对民生保障的服务能力。加强绿色农产品生产,宜居村镇,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农村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生态修复与保护等领域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加快人口健康技术与产品的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矿产安全等公共安全技术装备应用;大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促进农民科学致富,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6、增强科技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县乡二级科技管理机构,队伍和基础条件建设。加强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精干,高效、高于创新精神的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专利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提高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能力,充分发挥科技行政主营部门在协调城乡科技发展,组织、指导、服务科技创新中地位和作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分管科技工作副县长为组长,科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科技局,分管科技计划成果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与督导机制,明确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将科技工作列入乡镇和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2、加大科技投入。拓宽资金来源,各渠道争取科技投入,力争三年争取国家、省、市、科技资金300万元,县财政要足额安排上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并确保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加大科技项目的招商引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加快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3、完善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推动科技创新的法规政策,兑现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科技创新奖励措施,进一步完善《汝城县科技进步奖励办法》、《汝城县专利申请补助办法》等政策,加大奖励力度,扩大奖励范围。积极创建省级三年行动示范试点县,对在创建省级三年行动试点县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