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东县乡镇公租房(寒口) 工程 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郴发改批【2014】 26号 批准建设,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桂发改招核【2014】45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招标人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责任单位为 桂东县寒口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东县乡镇公租房(寒口)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寒口乡寒口村 2.3 建设规模: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等。共6层,建筑面积2675.53平方米,总投资约348万元。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桂东县乡镇公租房(寒口)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结果汇总表》;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3.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要求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7 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5.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转入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休息);10月8日-11日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6.2 报名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6.3 报名方式:要求投标申请人到施工地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考察确认书。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所有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岗位证、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或已录入郴州市住建局《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结果汇总表》、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参加报名,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县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6.4 接受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入围方式 8.2 时间:另行通知。 8.3 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8.4 参加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监管部门。其中投标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时参加抽签入围会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10.行政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 联系人:陈国雄/吴建锋 联系人:胡莞羚13975566118 电话:13973546653/13787751958 电话/传真:0735-215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