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20〕2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的八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的
八 条 措 施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确保圆满实现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存量企业扩产增税
1.凡在市城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满一年的工商业实体企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已享受地方税费扶持政策的企业、平台公司不纳入,下同),本年度缴纳不含欠税的地方税收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增幅超过5%的,按增幅分段累进给予奖励。增幅5-10%(不含5%)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20%给予奖励;增幅10-20%(不含10%)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25%给予奖励;增幅20%以上(不含20%)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获奖企业可依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其中法人代表奖励金额不超过3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二、引进增量企业积极纳税
2.通过普惠制或“一事一议”的方式,采取税收、金融、人才、住房支持等形式,吸引矿产品贸易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人力资源共享经济平台将总部设在市城区,按其在本地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不超过90%的比例予以奖励,具体扶持奖励政策由相关责任单位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3.对2020年新引进的工商业实体企业,当年缴纳地方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按其地方实得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其地方实得部分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已出台新引进企业奖励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三、支持重点领域挖潜补税
4.对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奖励。对纳入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的项目,完成年内投资额且年内缴纳地方税收500万元以上的,按其地方实得的5%给予施工企业(在市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企业)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5.鼓励兴建人才住房。对企业闲置用地、行政事业单位已摘牌土地、平台公司已摘牌持有土地,鼓励通过办理调规手续专门用于建设人才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郴投集团、郴产投集团、百福投资公司、福城高新公司、新天投资公司等〕
四、实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6.加大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力度,支持平台公司参与相关土地的竞价和摘牌。完善市级与区级及园区土地出让收入结算机制。市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北湖区、苏仙区收储土地且出让用途为商业和商业住宅用地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50%拨付区级。市城市规划建设区内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及北湖区湘南国际物流园收储土地且出让用途为商业和商业住宅用地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70%拨付园区(原专题会议已明确分成比例的,按原议定方案执行)。市财政不再单独核拨征地成本,应计提上缴中省部分的专项资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由市级负担。对非税收入完成数超过上年基数的部门,在工作经费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投集团、郴产投集团、百福投资公司、福城高新公司、新天投资公司等〕
五、积极鼓励企业达产提效
7.对市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1-6月产值较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且缴纳国内增值税超过6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50%以上且缴纳国内增值税超过9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增长100%以上缴纳国内增值税超过12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2019年7月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1-6月基数按照2019年7-12月统计产值计算。单个企业已获得中省市其他各项政策支持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六、创新重点企业帮扶责任机制
8.对全市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骨干财源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三重”工作部署要求,由市级领导、辖区领导、企业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制定“一企一策”对口帮扶办法,帮扶人员相对固定,原则上市级、县级联系企业的领导和部门保持长期不变,实行精准、专业、持续帮扶,并与企业协商分户确定年度增收目标。〔责任单位:市“三重”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广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七、大力培育和支持“四上”企业
9.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对新纳入培育库企业优先享受以下政策:享受用地、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享受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奖励政策;享受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享受发展电子商务支持政策,促进培育库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优先推荐培育库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专项资金及贴息资金扶持项目。纳入培育库的“小升规”企业,前三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补助。申报“四上”企业成功的,一次性由受益财政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八、激励企业家依法诚信纳税
10.从市城区实体企业中评选表彰、奖励纳税贡献50强和纳税增幅50强(纳税增幅50强从年缴纳地方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评选),对获评企业授牌,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发放荣誉卡,给予其本人和随行的朋友同事(不超过3人)市城区景区免门票、高铁VIP通道等优惠待遇,为其本人和直系亲属在就医就学上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加大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郴州日报社、郴州广播电视台等〕
以上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市城区,所需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同个企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