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郴州市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郴州市科技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郴财教〔2014〕30号)和《郴州市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将郴州市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郴州市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向推荐单位提出项目申请,由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后,申报单位再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方式
项目一般由推荐单位推荐申报,推荐单位包括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等。县(市、区)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所属地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申报;高等院校申报项目由该校科研处负责推荐申报,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申报项目由园区产业发展局负责推荐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可登陆(http://kjxm.czkj.gov.cn/),进入系统注册后(本次申报使用新系统,所有申报单位需重新注册),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将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出的纸质材料提交给相应的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上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无效。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以上项目还需提交《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附件2)及申报指南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份,A4纸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制品装订)。
3、严把推荐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不在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正在实施或已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牵头申报项目。
4、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5日至5月5日,集中受理时间为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5、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郴州市科技局相关计划归口管理科室。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请与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联系。
联 系 人:黄毅、王丹、吴海东
联系电话:2887742、2880481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