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人才引进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安排,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95名考生。其中,生物所考生79名、生产力促进中心考生11名、科技条件建设服务中心考生5名。(详细名单见附表)
二、复审时间及方式
(一)复审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二)复审地点:市科技局五楼会议室(苏仙南路转中行路)。
(三)复审方式:报考人员亲自到场复审。
三、复审材料及要求
执行《关于郴州市2012年人才引进资格复审的通知》规定。
(一)国内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件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2012年郴州市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
5、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
(二)海外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件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2012年郴州市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
5、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
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有关驻外使馆提供的海外留学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暂未取得国外高校学历证、学位证以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学生,应提供能证明留学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复审工作安排
1、成立郴州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办设在局政工科(电话:2888334),主任龙晖(电话:13873567272),副主任杨友成(电话:13607356598)、吴智(电话:13975521056)、曹永兵(电话:13387359688),工作人员由肖翠兰、吴海平、肖靓等人员组成。
2、资格复审工作分工
(1)在市科技局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格复审办具体组织、协调。
(2)在曲安同志领导下,吴智具体负责市生物所79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在利民同志领导下,杨友成具体负责市生产力促进中心11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在乐瑟同志领导下,曹永兵负责市科技条件建设服务中心5名考生资格复审工作。主要完成任务:电话通知复审对象;认真审核把关,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对未达材料要求审核不合格考生要当场告知原因并注明;复审结束前仍未前来的,要主动电话联系对方,问清情况,做好记录;负责整理好被审核对象的材料及附件,按顺序整理并汇总。
(3)资格复审办负责综合汇总。
本通知刊登在郴州科技网上。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