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临武县麦市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已由郴州市水利局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临武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水管材及配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投资:约160万元。
2.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3招标范围:临武县麦市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具体型号、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满足以下要求的生产厂家:
3.1 生产厂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必须同时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PE管、管件)的生产能力,并为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中灌发办函[2012]148号文公布的《2012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灌发办函[2013]98号文公布的《2012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第二期)的入选企业(生产商)。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PE管质量检验报告国家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有资质机构颁发的PE给水管材和管件安全饮水卫生许可证。
3.1.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
4、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8月 26日至2013年8月 30 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持以下资料在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室)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所投标产品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含PE管材、管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2012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围证明资料(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8) 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产目录及报价表;
(9)省级及以上PE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10)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全时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4.2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事宜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了解询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水务局
联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084470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室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方式:0731-88153738 0731-8815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