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郴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思路
(2010-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键时期。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确保郴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特拟定郴州市“十二五”文化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以“两城”建设为总揽,围绕文化强市的目标,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坚持政府投入和文化体制改革“两到位”,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分开”,坚持促进繁荣与加强管理“两结合”,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加快郴州开发开放、打造湖南新的经济增长极、争当湘粤赣省际区域城市发展“领头羊”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方针原则
1、政府主导。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市场监管等手段。做好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增加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强化对文化市场的培育和监管,建设好文化专业人才和文化产业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2、市场运作。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市场营运为主要手段的文化发展机制;拓展文化发展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激活文化市场,繁荣文化事业。
3、项目拉动。注重项目的拉动作用,以项目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抓好塑造郴州文化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标志性基础设施,培育一批优势文化门类,扶持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形成一批重点文化品牌。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有力,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郴州文化内涵日益丰富,公民文明和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力、支撑力和辐射力全面提高。
1、进一步提高全民思想文化素质。充分发挥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积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开拓创新的良好文化环境,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2、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市博物馆、市图书馆设施和功能。建设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筹建市博物馆新馆、郴州大剧院、林邑文化创意产业园和中国(桂阳)楚南历史文化园等文化项目,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全省一流的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构筑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水平的文艺精品,进一步扩大郴州文化影响力。
4、培养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优秀文化人才,优化文化队伍结构,提高文化队伍素质。
5、举办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节庆活动,增强郴州文化辐射力。
6、培育一批多层次、多体制的城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载体,积极探索群众文化活动的新形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满足群众求知、求美、求乐的需要。
7、扶持一批文化支柱产业,初步构建结构合理、繁荣健康的文化市场体系,显著提高文化产业在GDP中的比重。
8、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活力的文化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具体任务
(一)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
结合郴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力争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基地落户郴州。
1、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同类城市一流、国内先进的标准,重点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新建郴州林邑文化创意产业园、郴州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郴州市文学艺术中心、郴州市博物馆(新馆),改造苏仙影剧院,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完成县市区文化馆和县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并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完成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并完善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
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深入推进民生文化工程,全市的群艺(文化)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全部免费向群众开放;市县两级专业剧团每年组织送戏下乡700场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大力开展送图书下乡活动。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人才培训工程和群众文艺队伍建设工程,加强管理,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落实文化站专干的编制和待遇。
(二)推进文化精品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1、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继续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制定和完善精品创作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积极推行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手创作等模式,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作一批深受群众喜爱、赢得市场认同的文艺精品力作。经过3至5年努力,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在作品创作和组织工作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重点扶持戏剧、音乐、美术、舞蹈等门类的创作和生产。全市每年有1至2件作品获省级以上奖项,争取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以及 “文华奖”等全国大奖。努力办好各级专业文艺团体,力争多出戏,多出人才。“十二五”期间,全市专业剧团创作排演5至10台有较高质量的新编和改编剧目,其中2至3台昆曲新创或新改编剧目进入国家抢救、保护、扶持昆曲艺术工程入选剧目。定期举办“郴州艺术节”,推动文艺精品生产。
2、建立艺术生产良性循环机制,提高文化行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一是建立多元化艺术生产投资体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合资、合作、联营等利用社会资金兴办文化事业的有效途径;在文艺产品的生产、经营中积极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探索与社会合办艺术活动的新路子,对重大活动的承办和艺术的创作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二是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要逐步转为以项目投入为主,完善艺术生产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艺术创作与生产项目的评估论证制度,为艺术生产决策和资金投入提供可靠依据,从根本上克服脱离群众、脱离市场、不讲效益、不负责任的弊端。强化成本意识,实行“剧目核算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市属文化事业单位,要努力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艺术生产和经营良性循环机制。
3. 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精心筹办重大文化活动。以五岭广场为主,各社区广场为辅,继续推动大型广场、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林邑欢乐广场”等文化活动以及各县(市、区)特色群众文化活动的整体水平,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使之成为在全市产生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活动。市城区每年组织5场以上广场文化活动,促使广场文化逐步向艺术周、音乐节等富有特色和内涵的方向发展。积极争取申办省内重大文化活动和举办国家级的文化艺术活动。认真组织春节、元旦、国庆、旅游节等节庆文化活动。继续开展“三湘读书月”活动,切实推进全民阅读。打造苏仙岭放歌、五岭阁放歌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大力加强群众文化的组织、创作、表演等各类人才的培养,为群众文化活动骨干提供实践和展示的机会,对群众文化重点团队要给予重点扶持和培养,带动群众文化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要积极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培训群众文化活动骨干。
4.大力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改善现有图书馆的办馆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办馆效益。确保公共图书馆的购书经费,购书经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幅,不断提高藏书量。加快图书馆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文化资源共享水平,以发展数字文化网络为突破口,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丰富的文化信息服务。“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公共图书馆,增加投入,建立内容丰富、图文并茂,融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为一体的网络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全面提高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整体服务能力,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知、共享。
(三)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提升文化遗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1、完善全市博物馆服务体系。挖掘和提升我市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建设好管理好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教育功能。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到“十二五”期末,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达10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达10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达12处。鼓励发展民办博物馆,大力发展专题博物馆,以市博物馆、湘南起义纪念馆为龙头,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博物馆服务体系。
2、加大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到“十二五”期末,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争取达到5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20处;及时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总数达到100处以上。支持各县(市、区)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尽快编制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加强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风貌的保护,加大保护管理力度,完善“四有”工作特别是对已确定为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经费加以重点保护。
3、公布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全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13处。继续做好城市建设与改建的考古发掘工作,积极配合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开展考古调查,加强对郴州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农耕文明、城市发展历史的考古调查,加强城市考古工作,
4、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市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不断完善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体系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体系,重点挖掘和保护湘昆、嘉禾民歌、安仁春分节、苏仙传说、桂阳湘剧、宜章夜故事、汝城香火龙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二五”期间,力争申报2至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收集、整理、编辑、出版《郴州市民族民间文艺集成》。
5、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以“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旧址、湘南起义纪念馆、肖克故居、黄克诚故居、邓华故居等为主,发展红色旅游文化。以义帝陵、三绝碑、汝城绣衣坊、桂东沙田戏台(万寿宫)、永兴侍郎坦等为重点,积极挖掘人文历史景观的旅游价值。编印出版郴州建国以来优秀文学艺术精品丛书和郴州民间文化丛书。在各旅游景区设置文化传播平台,组织特色文艺表演形式,展示、弘扬郴州地域文化、特色文化和风土人情。
(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繁荣与稳定。
1、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强化网吧视频监控、网乐潇湘网吧管理服务平台等技术监控措施,将网吧视频监控系统纳入“数字郴州”(平安城市)项目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综合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实施文化市场诚信工程,开展文化经营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规范营业性及涉外营业性演出管理。加快推进网络游戏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艺术培训市场监管体系。
2、引导文化市场要素合理配置。以资产组合、同城区域连锁、联合为核心内容,推进网吧连锁或联合经营,引导网吧业主创新服务和盈利模式,延长产业链条,到2015年,实现85%左右的网吧连锁或联合经营。
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发展、重点是繁荣的思路,研究、用好、用活现有相关政策。抓好网络文化市场、动漫文化市场、电子游艺市场、演艺及培训市场的现状调研,积极引导文化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制定文化市场各行业的整治、扶持措施,逐步形成对各文化市场的政策规范,促进各文化市场行业的升级换代,开创文化市场整体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3、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到2015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通过推行文化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体制。建立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基础数据库,完善网上审批和网上执法系统,初步建成统一、高效、便捷的全市文化市场信息管理体系,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效率。建全完善文化市场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对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指导,规范和精细化自由裁量权。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
4、强力推进新闻出版工作。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繁荣的出版物市场,实现多种流通渠道和多种经济成分以及多种销售形式并存的新型、高效率的出版流通体制。加快发展印刷市场、书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软件市场,促进出版物市场规范有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完成政府机关和社会经营性企业使用软件的正版化工作。培育出版物零售市场,重视发展乡村和社区发行网点,鼓励和支持国有和非公有资本组建音像制品产销集团公司、文化广告集团公司等文化企业集团。推进新闻出版业从数量型向质量、规模效益型转变,从传统新闻出版业向现代新闻出版业转变。
(五)整合资源,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1.调整文化产业结构。结合全市文化产业振兴实施规划,构筑京广沿线人文文化、大湘南历史文化产业带战略,研究制定《郴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实施规划(2010—2015年)》,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演艺业,注重资源共享,打破地区和所有制界限,鼓励实行签约制、演出经纪人制、制作人制等机制,实现演艺产业提质升级,推动我市文娱演艺业朝着健康、规范、多元、高档次方向发展。重点以整合民俗、名人、名胜、重大历史遗迹等文化资源为手段,充分挖掘我市以湘南起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市演艺中心为平台,挖掘提升郴州历史文化、地域文化,融入湘南古民居等湘南文化元素,打造一台群众喜爱、市场认可的大型文艺节目。鼓励支持市歌舞剧团逐步整合相关演艺资源,成立歌舞演艺集团,壮大演艺产业。不断完善传媒体系建设,把办报办刊结合起来,把办台、办节目与媒体广告、创意、策划结合起来,做大做强传媒产业。整合文化旅游优质资产,扶持培育我市旅游文化“龙头企业”,加快组建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把资源优势尽快转为产业优势。
2.优化文化产业布局。鼓励民营资本以股份制、合伙制及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组建文化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与文化旅游业相关的企业到文化产业园投资落户,以形成文化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以鑫达银业的银都博物馆为主体,设立“中国银都文化产业园”;以爱莲湖景区为中心,建立以演艺、休闲为主要内容的演艺文化产业园;以永兴安陵书院为平台,成立以高端论坛、培训、休闲为主要内容的安陵文化产业园;以农耕博物馆为主体,发展农耕文化展示产业;以小埠村生态园为主体,建立生态健身文化产业园;以高斯贝尔为龙头,建立电子信息文化产业园;以裕后街改造提质为契机,建立民俗民食文化展示中心。设立信息文化创意产业园,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文化产业项目,帮助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培育一批骨干龙头文化企业,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3.大力发展印刷复制业。建立全市印刷产业项目库,争取国家和省市级项目引导资金,充分运用印刷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印刷复制业的结构调整力度,承接印刷产业梯度转移。大力发展绿色印刷,数字印刷及印刷数字化,培育一批印制先进、规模效益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印刷企业群,提升全市印刷产业的整体水平。
(六)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提供文化发展动力
按照中央和省厅的决策和部署,以发展文化生产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为目的,突出社会效益,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1、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逐步完成人员身份转换、资产转换、社会保障衔接等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培育规范的文化市场主体。加大文艺剧团改制试点工作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市艺术剧院率先进行整体转制。推进县级院团改制试点工作,加强政府扶持,培育市场主体,探索演出票务、舞台美术、剧场管理等市场化运作途径,扩大市场营销渠道,积极探索服务基层与市场运用相结合的途径。
2、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到2015年,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