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11]84号
郴州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统计用区划代码
和城乡划分代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做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管理工作,近日,省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城乡属性码进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以《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以及国家设计管理司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
二、请各县市区根据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进行核查,并于2012年1月1日前将核查情况说明及核查结果(Excel文件格式)上报ftp/市局外网/综合/2011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核查工作目录下。
三、具体核查资料和要求请到ftp/市局外网/综合/2011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核查工作目录中下载。
联系人:李梦临,2368260。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统计 代码 核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