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大新水库、青年水库等九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已由郴水许[2013]34至38号和郴水许[2013]157至160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包括重点和一般小Ⅱ型水库,如一般小Ⅱ型水库项目未下达资金和实施计划,则一般小Ⅱ型水库项目暂不予以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水库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计划工期 |
质量要求 |
C1标段 |
大新水库 |
五盖山镇、良田镇、望仙镇 |
约970万元 |
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工程及机电、金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
120天 (日历天) |
合格及以上 |
荒塘水库 | ||||||
牛角塘水库 | ||||||
香炉石水库 | ||||||
畔冲龙水库 | ||||||
C2标段 |
青年水库 |
卜里坪街道办事处、五里牌镇、马头岭乡 |
约795万元 |
120天 (日历天) |
合格及以上 | |
太平庵水库 | ||||||
杨柳塘水库 | ||||||
范家冲水库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大坝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近五年具有两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除险加固水库枢纽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担两个(包括本项目)及以上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6报名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本次招标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 8 月31 日至2013年9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和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到郴州市苏仙区苏园路8号和一宾馆(苏园桥桥头)417室报名。
6.随机确定标段
6.1投标报名不明确标段,投标报名截止后, 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采取摇号的方式,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确定所有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标段。
6.2每个标段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重新组织招标。摇号确定标段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6.3摇号时间: 2013年9月5 日15时30分; 摇号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确定标段后,招标人在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期不予发售。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件中的《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项目建造师)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郴州市苏园路5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735-28814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桔园路125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1栋
联系 人:龙雪祥
电 话:0731-85589461 0735-2333949
手 机:13762519888 1378659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