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发〔2015〕2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15〕3号),设立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郴州市版权局牌子。将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职责,原市体育局除全民健身服务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
出版局(郴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明确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郴州市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管理规定和措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监督艺术产品的利用与流通;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体育、文物事业等经费和文化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4)组织、指导全市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行业监管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按权限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5)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辖区内考古发掘、文物博物和古籍文献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播的监测、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管理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7)负责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协助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指导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8)负责全市报刊社、国内报刊社和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按权限组织查处其违规违法活动。
(9)组织、指导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涉外事宜;负责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
(10)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组织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重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监管高危体育项目;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布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全国、全省、全市性体育竞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奖励政策和标准。
(11)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指导、促进工作,承担产业统计;协助体育彩票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12)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查工作,指导、监管非公有性有关机构和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13)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业科技发展,推进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14)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与港澳台及国外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15)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承办有关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指导市级有关行业社团的工作。
(16)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下放和委托办理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产业科、行政审批科、文化艺术科、市场管理科(法规科)、新闻出版(版权)科、群众体育科、体育竞赛训练科、广播电影电视科、文化遗产保护科、机关党委等科室(部门)。下辖12个二级机构,为事业单位,其中:市级财政拨款和补助拨款单位1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湖南省昆剧团、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市博物馆)、郴州市图书馆、郴州市群众艺术馆、湖南省昆剧团五岭歌舞团、郴州市艺术研究所、郴州市烈士公园(湘南起义纪念馆)、郴州市体育学校、苏仙影剧院、郴州市人民电影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11个,其中: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具体为:
1、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4、湖南省昆剧团;
5、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市博物馆);
6、郴州市图书馆;
7、湖南省昆剧团五岭歌舞团;
8、郴州市群众艺术馆(郴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9、郴州市艺术研究所;
10、郴州市烈士公园(湘南起义纪念馆);
11、郴州市体育学校。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415.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79.9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3.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万元,其他收入115.5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94.4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1357.6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7.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4.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05.88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415.1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5533.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9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94.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79.9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4.45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3.5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336.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782.2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8.76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56.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费等。其中: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市
文体广新局为保障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申报、展示展演、观摩、保护和利用等工作支出。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文化交流与合作16万元,主要用于市艺术研究所艺术
创作研究、采风、艺术生产及制作支出。
b、行政运行(文化)7.26万元,主要用于市文体广新局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弥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单位人员经费不足。
c、机关服务(文化)197万元,主要用于市文体广新局的行政运行30万元及文化中心大楼维护管理167万元。
d、艺术表演团体117.36万元,主要用于湖南省昆剧团传承昆剧文化遗产和挖掘传统剧目及昆曲周周演及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支出77.36万元,湖南省昆剧团五岭歌舞团的群众免费看戏及优秀剧目排练40万元。
e、群众文化74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工作,开展“春风进万家”快乐大舞台双周汇广场演出活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f、图书馆253.00万元,主要用在市图书馆普通图书购置和报刊订阅120万元,郴州本地出版物和数字化信息资源的采购和征集15万元、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资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运行维护25万元,数字图书馆建设费用、临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和24小时自助图书馆日常运行等4个方面开支93万元。
g、艺术表演场所32万元,主要用于湖南省昆剧团湘昆苑的运行支出。
h、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488万元,主要用在市烈士公园业务工作108万元(包括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与利用、文物征集等),运行维护经费380万元(包括免费开馆补助30万元、机构正常运转、园林绿化管护及设施维护工作350万元)。
i、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124.0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体广新局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体产业、体育训练等业务工作支出。
j、文化市场管理44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网吧专项整治、新闻出版印刷复制专项整治、网吧义务监督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项目支出。
k、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物)248.0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对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安全、抢救、发掘、征集、研究、宣传、修缮等业务工作的支出。
l、博物馆114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的人员经费支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博物馆运行经费支出。
m、群众体育120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监测数据采集、体质监测仪器运行维护、科学健身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支出40万元,开展全市老年人体育比赛及体育活动;参加国家级、省级老年人体育比赛及活动;开展太极拳进机关、进社区活动80万元。
n、运动项目管理72万元,主要用在市体育学校学生伙食补助支出40万元、临聘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20万元、场馆维护维修费12万元。
o、版权管理20万元,主要用于市文体广新局“扫黄打非”及新闻出版业务工作支出。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78.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25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运行费66.25万元),公务接待费102.0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2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66.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02.05万元,比上年减少9.30万元。原因是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文物事业管理处等三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拨款229.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6.72万元,上升25.58 %。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958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0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6.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6415.10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962.62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金额30万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该专项经费是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05]27号)有关精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关于全市文化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第164期)等文件为立项依据,文件提出要设立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重点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予以保护。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护和利用,资金的年度实施计划为2018年1月-12月专款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存、保护、申报、研究、宣传、展演、展示、交流、培训及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等方面。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生产性用车9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办公用房3865.63平方米,业务用房18173.40平方米,其他用房9484.51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其他固定资产4857.13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2018年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表(表1-10).xlsx
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