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发〔2012〕11号
郴州市科技局关于落实上级综合绩效评估工作的方案
2012年1月16日,湖南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委市政府也就2012年主要工作综合绩效考核方式下达。为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做好省、市级部门对我局的综合考核,制定局机关各科室和县市区科技局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和办法,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科技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李罗丝
组长:窦志杰
副组长:邹曲安、刘俊华、郭昱飞、楚晓泽、谷新鸣、陈乐瑟
成员:彭岳辉、黄毅、陈继光、龙晖、刘贵、王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岳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毅、陈继光、龙晖、刘贵、王小军同志办公室为成员。
二、工作内容
1、由邹曲安同志(农社科)牵头负责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结合省科技厅综合绩效评估工作意见,制定实施方案。
2、由刘俊华同志(综合计划科)牵头负责省科技厅对市州科技局的绩效评估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根据省科技厅对市州科技局考核评估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
3、由楚晓泽同志(政工科、监察室)牵头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
4、由陈乐瑟同志(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综合绩效评估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
5、以上四种考核的协调、汇总工作,由陈乐瑟(办公室)同志牵头负责。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严肃对待。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绩效评估工作,以“考出导向,评出压力,比出动力,奖出积极性”为原则,切实做好各项综合绩效评估工作。
(二)分工协作,集中领导。综合绩效评估工作由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绩效评估任务的科室要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健全日常评估台账。被评估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估工作,建立日常统计台账,为综合绩效评估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综合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综合考评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科室、单位采集数据、准备资料,必须做到准确、客观。既要全面、详细地反映我局一年来的工作,又要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科室、单位应对照综合评估责任分工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检查,并根据省科技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及时报送上级部门。自查报告应包括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半年或全年工作总体评价、自查自评得分及评分依据等内容,若有未完成的目标,要说明原因。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