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2013年四都镇供水工程已由郴发改招核〔2013〕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市县配套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水利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桂东县四都镇。
2.2 计划投资:约1108003.09元。
2.3 计划工期:50天
2.4招标范围: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2013年四都镇供水工程分南北两个片区,工程项目包括初滤池、清水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慢滤池、道路、房屋建筑、管网及附属工程等项目,详见四都镇供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2008年8月起至2013年8月止)具有两个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业绩(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必须为湖南水利厅《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内的施工单位);
3.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湖南省省外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的,投标文件无效。
3.3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报名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和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水办(2012)29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东县沤江路1号 地 址:郴州分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 系 人:郭站长 联 系 人: 廖慧芳 周博 罗艳
电 话:0735-8628162 电 话: 0735-2177465 、286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