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苏东苑建设工程1#、2#、3#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招批【2013】56号、郴发改备【2013】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拨1.5%,自筹98.5%。招标人为郴州市新世纪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东苑建设工程1#、2#、3#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西城区石榴湾组团东塔路与苏石路交汇处
2.3 规模:总投资金额约为6781万元,面积约34148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对郴州石榴湾小区苏东苑1#—3#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以外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的“ 综合评估法I”。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 请从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18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前递交网上投标回执单时一并缴纳。
6.3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第一开标室(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郴州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郴州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 2161229 。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潜在投标人开标前需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实地勘察后,同时预交信誉金壹仟万元,并开具收款收据,与开标原件一并验证,无收据投标单位按废标处理。
信誉金在工程主体完工后无息全额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新世纪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曹家坪路2号
联 系 人:杨郴交
电 话:139755311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联 系 人:黄科
电 话: 13975731694
传 真:0735-2862815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欧捷 电话:2155179;
曾维丰 电话:1376256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