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郴州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申报2012年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新材料加工技术开发等6个领域的产学研结合创新专项(重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等8大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详见附件1《2012年郴州市科技计划安排指导性意见》)。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2012年郴州市科技计划安排指导性意见》,向推荐单位提出2012年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由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后,申报单位再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一般由推荐单位推荐申报,推荐单位包括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等。县市区所属单位由所属地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推荐申报;市直园区单位由市直园区负责推荐申报;高等院校由该校科技处负责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可登陆郴州科技(www.czkj.gov.cn),进入项目受理即“郴州科技计划申报系统”注册后(原已注册的直接登录即可),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将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出的纸质材料提交给相应的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上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以上项目还需提交《郴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附件2)。各申报单位网上报送,同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许用塑料制品装订)。
3、严把推荐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不在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正在实施或已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牵头申报项目。
4、网上申报日期及受理中心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具体受理时间安排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5、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郴州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请与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或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项目受理咨询 吴海东 0735-2898793
综合计划科 王 丹 0735-2887742
项目受理地址(市科技局科技咨询服务中心):郴州市苏仙南路22号市科技局办公大楼一楼
附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