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系市文广新局直属二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7人,退休人数2人。主要职能是: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提供稽查保障,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网络、娱乐、广播影视等市场的监管,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二)负责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执法检查,查处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查处报刊、内部资料、电子出版物活动的违法行为。(三)负责查处演出、娱乐、音像、美术、动漫、文化艺术、网络文化等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四)负责查处擅自设立广播电视机构、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电影的制片、进出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五)负责对版权市场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的侵权违法行为;协调“扫黄打非”工作。(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收入预算为财政拨入的公共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是为了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182.81万元,其中:财政拨入年初部门预算147.81万元,非税收入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82.81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159.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0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1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5万元。
2、项目支出23.59万元,其中: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经费23.59万元。
三、部门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市财政局按照本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的20%从财政拨款中压减部门预算经费4.5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