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智慧城市项目监理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2014]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兴县智慧城市项目监理;
2、工程建设规模:第一期工程建设由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智慧城管、智慧建筑、智慧平安(含民生一百)、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分项目组成,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实际总投资以最终结算为准);后期工程及其他配套项目建设的总投资按法定程序决算结果为准。
3、投标报价(监理费率)上限值:本项目招标的监理费率控制上限值不超过 1.2 %;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范围:永兴县智慧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
6、监理服务期:根据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确定监理工期(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至整体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或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3.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与签署时,要求投标时出具其身份证原件即可);
3.6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乙级资质证书及以上;
3.7要求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人事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注册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本项目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内到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公示”栏目及《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上述媒介,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4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复印或交押金,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永兴县大道487号县环保局院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的投标人,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5-599893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联系人:曹永菊 18673586100
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体育路5号(市建筑设计院内左边二楼)
代理联系人:曾荣 0735-2821989 186735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