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郴财预〔2015〕2号文件要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现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如下。详见附件(附表1-4)
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力促进计划;
2、开展高新技术信息收集应用、高新技术项目有关服务和高新技术产权评估;
3、指导县市区生产力促进工作和市生产力促进协会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16.79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5.15万元,上年结转41.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20.6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8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8.57万元。
2、项目支出3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8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及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06.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71.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出。
全部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