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引领、科技支撑、服务‘两型’、建设‘两城’”为指导,以推进科技管理创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为目的。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全面推进全市科技行政管理创新。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各县市区加强科技工作领导及科技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科技创新及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郴州市2012年度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及指标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组织
成立对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协调领导小组,由邓广兴同志任组长,邹曲安、楚晓泽、陈乐瑟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曲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查评分与抽样核查相结合、台帐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平时由考核办及其考核项目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台帐,并定期不定期对相应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初核。年终考核前先由各县市区对照考核方案自查评分,再由考核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核查汇总,经局务会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表彰奖励。
五、结果运用
根据对11个县市区科技工作考核结果,取前6名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授予科技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奖金10000元、7000元、5000元。考核不取并列名次。对桂东、安仁、汝城三个县,如考核得分进入了前6名,则按实际排位奖励;如三个县无一进入前6名,则取其得分最高者,增列一个三等奖予以奖励。对于在科技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产学研结合、农业科技示范推进、科技惠民、科技宣传信息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单项奖,单项奖奖金不超过3000元。
附件:
1、《郴州市2012年度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2、《郴州市2012年度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