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郴州市科技计划安排指导性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郴州实际,现制定2012年市科技计划安排指导性意见。本意见是组织编制与实施201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也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
一、基本原则
1、体现转型发展导向。围绕全市“十二五”科技规划的落实,强化计划的宏观统筹,着力推进科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农村农业信息化科技示范、科技成果增量提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科技惠民服务等七大计划的实施,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
2、突出重点发展目标。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既重视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又注重技术的集成应用与产品规模化,加强项目、基地和人才的有机结合,加强市级计划与国家、省级计划的配套衔接,准确把握“两型”社会和“两城”建设的技术需求。
3、深化产学研用。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机制与模式的创新,建设产学研结合创新体系。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支撑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重点支持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动技术成果引进、转化和产业化,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
二、科技计划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2012年度郴州市科技计划资金分为产学研结合创新专项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两大类。主要用于对全市的科技创新与科技研发项目安排,其中70%以上项目资金将集中用于市本级及两园(有色园、经开区)、两区(北湖、苏仙),其余每个省直管县(市)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项目1个,一般项目2-3个。
(一)产学研结合重大专项(重大项目)
支持产学研结合紧密,技术创新比较明显,对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有重大作用,能支撑企业(产业)高速成长,有望形成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并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以下6个领域:
1、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新材料加工技术开发:围绕有色金属、萤石、石墨等优势矿产资源,研究突破或者引进运用采矿、选矿、冶炼关键技术,以及矿产资源的低品位矿、伴生矿、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利用资源优势,开展产学研结合,在深加工、多种新型材料制备方面,有望形成产业规模和集群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
2、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实施通讯、视听、安防监控等数字视讯、新型电子原材料及元器件、软件和现代信息服务等重大项目,重点突破3G手机、超高清数字电视前端系统、无线数字监控系统、微波介质陶瓷元件、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触摸屏(TP)、液晶电视蓝光DVD设备等关键制造技术。支持电子商务、“三网融合”和物联网发展。
3、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推进LED照明、风光互补独立发电系统、建筑节能等新能源产品的应用技术和示范项目。
4、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重要经济作物(优质稻、脐橙、油茶、烤烟等)新品种选育与高产高效无害化生产技术研究。清洁健康规模化养殖技术及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优质高效农业(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农业信息服务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园研究与开发建设。
5、先进装备制造技术开发:矿山机械、路桥机械、粮油机械、工程机械、汽车等先进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的关键技术引进、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示范。传统铸造的信息化数字化新技术的引进、开发等。
6、重金属污染治理与环保新技术应用:重大节约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循环利用、污染水体底泥处理处置和地下水修复、污染场地及土壤修复、尾砂处理以及污染监控等领域的污染防治技术。
(二)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重点和一般项目)
支持有利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突出工业、农业、社发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加速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点和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八大专题35个子项开展。
专题1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1、新材料: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技术,高性能金属材料的制备和生产技术,先进硬质材料,先进复合材料、新型化工及助剂材料及其制备技术,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精深加工,新型建材;先进储能材料。
2、先进制造:现代工程机械技术,矿山机械、路桥机械、电梯、数控机床等先进装备制造,段铸造技术,模具设备及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制造技术。智能化机械加工技术,电气工程及现代仪器仪表等先进制造技术。
3、新能源:智能电网技术及关键装备,节能关键技术及装备,先进电池材料制备技术,先进储能技术,新型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山地风电场开发和风能利用技术;太阳能综合应用技术;生物质能开发与利用技术;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4、电子信息:电子数码视讯、LED外延芯片及封装,配电自动化管理,核心电子器件、软件产品开发,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应用与示范,现代物流信息化技术,移动通讯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平板显示器件制造技术,高性能数字芯片、元器件及软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主管科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专题2 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
1、农作物优良新品种繁育与高效栽培技术,畜牧、水产优质品种与优质高效养殖技术。
2、农林产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
3、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技术。
4、生物质能技术。
5、农机装备技术。
6、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十百千”农业科技示范工程。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或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发展前景,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和研究条件,有试验场地或示范基地,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
主管科室: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专题3 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
1、支持资源高效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术;
2、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及污染治理技术;
3、常见病、地方病、传染病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技术,中药材及生物医药产品开发利用技术;
4、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技术;
5、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实验区能力建设。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或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发展前景,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和研究条件,有试验场地或示范基地,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
主管科室: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专题4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企业引进或与高校院所合作研发的技术经济指标先进、成熟度好、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强,且在我市转化和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2、获科学技术奖励的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项目和技术先进成熟、惠及民生、量大面广的公益性科技成果。
3、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和验收的各类科技成果,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转化的项目。
申报条件和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为郴州市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资产质量及经营状态良好。
主管科室: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专题5 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项目:
1、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
2、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对外合作与研究开发,大中型企业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3、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项目。
申报条件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申报重点计划项目须提供近2年来与国外境外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外文)。
主管科室: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专题6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1、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体系、科技信息化、科技创新基地、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创新平台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项目;促进科技合作创新,强化基层科技工作,增强科技自身创新与服务能力。
2、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配套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国家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形成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有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
3、重点新产品培育:支持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研究。
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科技创新平台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有一定的资源配套能力,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开发条件。申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参照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重点新产品培育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主管科室:综合计划科
专题7 软科学研究项目:
1、郴州市科技支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
2、依靠科技进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郴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
3、郴州市科学技术普及相关问题研究;
4、郴州市创新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5、科技惠民相关问题研究;
6、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相关问题研究;
7、加快推进郴资桂-郴永宜“大十字”城镇群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申报条件和要求:填报《郴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主管科室:办公室
专题8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1、新型材料制造与应用、基础材料改性的科学基础研究;
2、基础医学的基础研究;
3、网络与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研究;
4、新能源探索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基础研究。
申报条件和要求: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按1:1比例配套经费。
主管科室:综合计划科
三、项目层次
2012年市本级科技计划基本保持与国家、省级科技计划的相对一致性。设置重大科技项目(产学研专项)、重点科技项目、一般科技项目三个层次,集中70%以上的科技经费用于重点以上项目。
1、重大科技项目:结合郴州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结构特色,带有重大战略性、能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瓶颈技术进行产学研联合攻关并且能明显提升核心竞争力,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由各业务科室围绕产学研结合专项支持的六大重点领域指导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重大专项均按其它重点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申报,由业务归口科室汇总、审查、筛选后推荐到局项目协调办(综合计划办),经过重大专项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由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政府审定。重大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20万元。
2、重点科技项目:结合我市产业优势、技术优势,重点支持对优势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突破有较大推动和促进作用的项目。重点科技项目由申报单位参照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中列出的八大专题进行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
3、一般科技项目:根据全市科技经济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安排。一般科技项目也由申报单位参照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中列出的八大专题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