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文物的调查、勘探、考古发掘、保护和管理,流散文物的管理、收购,文物陈列展览,文物的科学研究。
2、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26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只包含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部门预算。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45.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45.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54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1.78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88.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35.7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7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40.50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5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与抢救。
②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4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掌握我市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
③文物处文物征集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我市馆藏文物数量。
④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补助40万元,主要用于对地下文物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⑤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规划编制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⑥博物馆人员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⑦博物馆设备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正常开馆的设施、设备维护。
⑧博物馆其他公用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日常的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⑨博物馆馆藏文物征集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丰富博物馆文物藏品。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5.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3.44万元),公务接待费12.5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单位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40.0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328万元,其中:服务类148万元,工程类135万元,货物类6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5.16万元。
附件:2016年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