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发〔2015〕2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15〕3号),设立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郴州市版权局牌子。将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职责,原市体育局除全民健身服务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管理规定和措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监督艺术产品的利用与流通;组织、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体育、文物事业等经费和文化体育产业引导资金,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四)组织、指导全市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行业监管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按权限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查处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五)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辖区内考古发掘、文物博物和古籍文献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播的监测、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管理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协助管理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指导全市古籍整理出版工作。
(八)负责全市报刊社、国内报刊社和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按权限组织查处其违规违法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协助上级著作权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涉外事宜;负责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组织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重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监管高危体育项目;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布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全国、全省、全市性体育竞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奖励政策和标准。
(十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产业指导、促进工作,承担产业统计;协助体育彩票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查工作,指导、监管非公有性有关机构和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和版权业科技发展,推进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与港澳台及国外交流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五)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承办有关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指导市级有关行业社团的工作。
(十六)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下放和委托办理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下设11个二级机构,其中:事业单位10个,改制单位1个,分别为: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湖南省昆剧团、郴州市图书馆、郴州市群众艺术馆、湖南省昆剧团五岭歌舞团、郴州市艺术研究所、湘南起义纪念馆、苏仙影剧院、郴州人民电影院、郴州市电影公司(改制)。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为局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不包含二级机构预算。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157.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53.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4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15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7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153.95万元,具体用于如下支出: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85.95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72.0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73.2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71.40万元,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其他文化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节庆晚会6万元、文化中心大楼日常运转145万元、网吧义务监督员工作10万元、文化惠民工作10万元、行政审批专项5万元、广场文化活动10万元、广播电影电视监听监看专项10万元、卫星地面设施管理专项10万元、扫黄打非及新闻出版专项20万元、推进软件正版化专项5万元、“户户通”工程专项工作10万元等支出。
②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偿债项目。
③体育训练项目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竞技体育训练及参加省级比赛所需经费支出。
④体育竞赛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竞技体育比赛项目奖励支出。
⑤行政运行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公用项目支出。
⑥非税收入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维护项目支出。
⑦群众文艺体育及其他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健身、户外运动等项目支出。
⑧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支出。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市文广新局与市体育局合并后,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03.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8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7.85万元),公务接待费37.00万元。比2015年原市文广新局和原市体育局“三公”经费预算总和有减少,其中,公务车运行费减少8.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增加7万元,原因是:1、郴州籍选手侯志慧参加2016年里约奥运会并有望夺冠,省体育局将组织奥运后勤保障组赴里约开展后勤保障工作需安排出国经费12万元;2、昆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将赴英国参加爱丁堡艺术节活动,局机关的领导担任领队,需安排出国经费7万元。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体广新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市文体广新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73.2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313.30万元,其中:服务类198万元、货物类41.30万元、工程类7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57.35万元。
附件:2016年郴州市文体广新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