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资兴市统计局结合自身实际,三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是组织学习。《暂行办法》下发后,该局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制定方案。为确保《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该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学习和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广泛宣传。在资兴统计网站设立“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并及时公示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利用统计年报会议和工业、投资、贸易、劳资等专业培训会议,广泛宣传《暂行办法》。同时,将统计执法案例、统计上严重失信可能产生的后果等知识编印宣传彩页发放给企业和上街宣传,以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