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各类人群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2)、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市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设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业务科、国民体质监测科。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为郴州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郴发[2015]3号)(郴编[2015]7号)文件于2015年开始组建,2016年正式成立。2016年部门预算因编制划转等原因仍按原国民体质检测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42.8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2.7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12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4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5.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0.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9.4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1.3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国民体质检测人员专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国民体质检测中心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离退休费等基本支出。
②(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我市13个代表队参加湖南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比赛的参赛食宿费、参赛差旅费、服装费、器材费、集训食宿费等。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我中心是2016年新成立的单位,无法与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进行对比。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1.35万元。
(注:填报时“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不含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2.30万元,其中:办公桌椅购置1.5万元、汽车维修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8万元、汽车加油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2万元。
附件:2016年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